湖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车辆通行证件办理通知
根据湖工大保字[2010]3号文件,为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原湖南工业大学车辆通行证一律作废,现由湖南工业大学保卫处统一历时重新办理。办理程序如下:
1.凡应办理车辆通行证的学校车辆和教职工私家车请如实填写《湖南工业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附件),并本人工作证和本车的行驶证,统一于2010年4月20日前交至院综合办,由我院综合办交至学校保卫处进行统一免费办理《湖南工业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椭圆型),过期责任自负。
2.在校内经营户、租住户,和学校有关部门有业务关系的外单位(个人)车辆若需经常进出校门或常驻学校的应办理《湖南工业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圆形),凭相关身份证明和行车证于2010年5月1日到保卫处办理(此证按年度换发,保卫处对其收取办证工本费和一定车辆管理与服务费用)。
3.其他外来机动车辆进出校园时,一律先登记,免费领取《湖南工业大学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方型)后方可进校。离校时,经门卫检查并收回《湖南工业大学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后,方可离校。如若遗失《湖南工业大学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请主动向门卫交纳10元补证费。
4.《湖南工业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领取后,必需粘置于车辆前玻璃醒目位置。
附件
湖南工业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
车牌号码 | | 型号及颜色 | |
部门电话 | | 本人手机 | |
申请理由(请打“√” ): 1、工大教职员工( ) ;2、工大公务车辆 ( );3、工大在籍学生( ); 4、外单位送货( ); 5、租凭学校房屋或在校从事商业经营( ); 6、其它(请注明) |
请 将 行 驶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于 此 |
注意事项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工业大学门卫管理规定》; 2、做到一车一证,不得将通行证转借他人使用,汽车通行证须粘置于车辆前玻璃醒目位置; 3、服从学校管理,按照校园交通标志行驶,按泊位或指定位置停放。 4、自觉接受保卫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5、违反以上规定,保卫处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保卫处将没收其通行证,取消该牌号车辆进校或拒发机动车通行证,违法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我已阅读以上注意事项,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严格遵守执行。 申请人签名: |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以下由保卫处填写 |
审核意见 | | 通 行 证 ( ) | 类别:A证( ) B证( ) C证( ) |
办理人签名 | | 办证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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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填妥此表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我校教工请携带本人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学生凭学生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体育学院综合办历时统一进行办理。电话:22622130(办)
2.此表格下载地址:湖南工业大学保卫处
http://www.hut.edu.cn/dept/bw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