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湖工大通知字〔2010〕14号
关于举办湖南工业大学第五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我校体育事业的发展,丰富广大师生的体育文化生活,树立健
康、文明、向上的校园风气,营造浓厚的校园体育文化,促进师生身体素质的提高,经校务会研究决
定,定于2010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举行湖南工业大学第五届田径运动会。
现将《湖南工业大学第五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本竞
赛规程,认真做好参加本届田径运动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工作,调动广大师生
关心和参与“阳光体育”的积极性,努力把本次田径运动会办成“团结、奋进、文明、健康”的盛
会。
湖南工业大学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田径 运动会 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9月25日印发
(共印85份)
湖南工业大学第五届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名称
湖南工业大学第五届田径运动会
二、主办单位
湖南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体育学院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 间:2010年10月28日—2010年10月30日。
(二)地 点:工学院校区田径场。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项目(共17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0000M、110M栏、400M栏、
4X100M接力、4X400M接力、铅球(7.26kg)、铁饼(2kg)、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栏高、栏距、器械规格见附表 )。
(二)女子项目(甲组16项、乙组17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5000M、100M栏、400M栏(乙
组)、4X100M接力、4X400M接力、铅球(4kg)、铁饼(1kg)、标枪、跳高、跳远、三
级跳远(栏高、栏距、器械规格见附表 )。
六、竞赛分组
男子甲组:普通本、专科学生组 男子乙组:体育学院学生组、科技学院体育专业学生组
女子甲组:普通本、专科学生组 女子乙组:体育学院学生组、科技学院体育专业学生组
七、参加办法
1、甲组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必须报团长1人(由各学院的院长或书记担任),领队1
人(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教练员2人。
2、乙组以年级为单位组队参赛。(具体单位有:体育学院体育教育08级、09级、10
级,社会体育09级、10级,科技学院体育专业10级)。必须报团长1人(由各学院的院长或
书记担任),领队1人(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教练员2人。
八、参赛运动员条件与资格审查
1、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国家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省高等
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思想上进、文化成绩合格、并经校医院检查盖章
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赛的在校、在读大学生和研究生。
2、大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
九、竞赛办法:
1、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8年田径竞赛规则》执行,同时执行2010年国际田
联修改规则。
2、各组别参赛运动员每人可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各代表队每项必报2人(同时也限
报2人),各代表队各项目每缺1人次扣团体总分2分;
3、100M、200M、400M、100M栏、110M栏、400M栏径赛项目举行两个赛次,即
预赛和决赛,其它径赛项目举行一个赛次,即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4、各代表队报名不准缺项,每缺1项扣团体总分10分。
5、凡报名运动员,未经批准不准缺赛,每缺1赛次扣团体总分2分,批准权归赛事主管
十、录取名次、记分办法和奖励
1、单项
(1)甲组男女按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2)乙组男女按成绩分别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
(3)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4)如遇单项名次并列,则两名次总得分平分,无下一名次。
(5)破省大学生田径最高记录加计2个第一名(即加18分或14分;接力项目破省大学生
田径最高记录加计18分或14分。)
(6)破校田径最高记录加计1个第一名(即加9分或7分;接力项目破校田径最高记录加
计9分或7分。)
(7)凡获得名次和破记录的运动员由学校给予奖励。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进行现场颁奖,
发给奖牌和荣誉证书。
2、团体
(1)按各队男、女运动员得分总和计各队团体总分。
(2)团体总分甲组取前8名,乙组取前3名。
(3)团体总分相等,以破记录多着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
类推。
(4)凡获得团体前八名的代表队由学校给予奖励 ,颁发奖杯。
十一、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运动员
1、条件
(1)甲组团体总分进入前12名,乙组团体总分进入前3名
(2)符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优秀裁判员和优秀运动员评比条件。
2、名额
(1)甲组6个,以学院为单位评选,乙组2个,以年级为单位评选。
(2)由各代表队推荐男、女优秀运动员各1名。
(3)优秀裁判员16名,由各裁判组推荐。
十二、特别贡献奖
参与本次田径运动会开幕式团体操表演的单位均获特别贡献奖
十三、技术代表、仲裁委员及赛事主管
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赛事主管由体育运动委员会选派,裁判员由体育学院师生担任。
十四、报名
1、报名会定于2010年10月12日下午3点在体育学院四楼会议室召开,会中各代表队必
须上交纸质及电子文档报名表,纸质文档报名表必须加盖学院及校医务室公章,过期不予受
理。
补充文档可发送到体育学院竞赛部邮箱(
tyxyjsb@163.com)。竞赛规程、报名表、
号码分配表及相关通知下载邮箱(
gdtjydh@163.com;密码:123456).
2、赛事联系人: 黄昌武老师 联系方式:15107338818
3、报名表送交后,任何人无权更改,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竞赛组同意方可修改。
4、各学院团长、领队和教练员各交一寸彩照一张,参赛运动员必须上交一寸彩照二张。
十五、其它
1、各代表队号码段分配顺序以各学院首字拼音字母先后顺序排列(见附表3)
2、开幕式入场队伍的顺序以各单位呈交盖章的报名表的先后顺序进行入场。
3、运动员必须在胸前佩戴号码布参赛,无号码布者不得比赛,号码按指定序号各院代表
队自行配置,号码布的尺寸为24cm(宽)X20cm(高),号码布为白色,上面的数字为红
色。男子组号码尾数为单数,女子组号码尾数为双数。
4、各项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大会不安排比赛
5、在塑胶跑道上举行的比赛,钉鞋在鞋掌或鞋跟外突的部分,其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
跳高和掷标枪鞋钉的突出部分,长度不得超过12毫米。
6、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回奖品并通报
全校。
7、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需提出申诉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申
诉书,并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方予受理。如对某项比赛有异议,须在该项目结束后30分钟
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书,并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方予受理。胜诉则
如数归还申诉费,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8、比赛中不得指责和谩骂裁判员、工作人员。否则,扣该团体总分5分并取消运动员继
续比赛的资格。
9、比赛时,除组委会成员和裁判、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一经发
现,扣其代表队团体总分5分/人次。
10、各代表队开幕式入场时,必须统一服装:代表队成员包括领队1人、教练员1人
(着正装),旗手1人,运动员队伍40人(四路纵队),引导员由学校统一安排。
11、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届大会组委会。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0年9月
附表3:
号码段分配表
1.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0000---0990
2.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0100---0199
3.财经学院 0200---0299
4.电气工程学院 0300---0399
5.法学院 0400---0499
6.国际学院 0500---0599
7.计算机与通讯学院 0600---0699
8.机械工程学院 0700---0799
9.土木工程学院 0800---0899
10.科技学院甲组 0900---0999
11.理学院 1000---1099
12.商学院 1100---1199
1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1200---1299
14.外国语学院 1300---1399
15.研究生院 1400---1499
16.冶金工程学院 1500---1599
17.音乐学院 1600---1699
18.体育学院体教08级 1700----1799
19.体育学院体教09级 1800----1899
20.体育学院体教10级 1900----1999
22.体育学院社体系09级: 2100----2199
23.体育学院社体系10级: 2200----2299
25.科技学院体育专业学生: 2500----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