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教练员竞聘选聘原则与规定
为了提高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和常规训练队的运动技术水平,经院务会讨论教练员在全院教师中竞聘上岗,竞聘选聘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具有一定带队经验的教师来担任教练员工作。为此,竞聘、选聘的教练员,要求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工作态度方面:要求教练员具有献身和吃苦耐劳精神,全身心投入工作,以科学训练为本,立足在运动场,具有强烈的责任感。
2、业务方面:要求教练员懂得科学训练方法,掌握技术战术的运用,科学制定训练计划,讲求实效,认真完成训练任务,有较强的指挥能力和应变能力,有较强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对训后、赛后进行总结,找出不足,加以改进,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3、有三年以上带队经验,所带队员在各级各类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优先聘用。
竞聘、选聘工作程序:
(1)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岗位,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岗位进行申报。
(2)依据上述条件,个人向组织提出申请,说明申报理由,写出竞聘岗位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
(3)参加竞聘报告会,经教练员竞聘考评小组讨论,报体育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4)由体育学院颁发教练员聘书,原则上聘期为三年。
4、凡受聘主教练同时与学院签订风险责任书,向学院交取1万元风险责任金,完成比赛确定目标任务,风险责任金退还,未完成目标任务,扣除风险责任金,并取消奖金分配和教练员补助经费。
湖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
二00九年三月